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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道教 -
道教在隋至盛唐時的興盛與教理大發展
隋 至 盛 唐 時 代 道 教 的 特 點:隋 至 盛 唐 時 代
的 文 化 可 用 「 交 融 」 二 字 來 概 括 , 在 這 一 大 文 化 背
景 下 的 道 教 亦 以 「 交 融 」 為 特 色 。 南 北 道 教 的 大 匯
合 帶 來 了 道 教 發 展 的 大 興 盛 , 統 治 者 的 狂 熱 崇 道 則
推 波 助 瀾 , 使 道 教 對 社 會 上 的 人 們 產 生 了 極 大 的 誘
惑 力 。 尤 其 令 人 驚 嘆 的 是 , 道 教 教 理 的 精 彩 紛 呈 ,
在 中 國 思 想 史 上 留 下 了 不 可 磨 滅 的 業 績 。
隋 代 道 教 : 從 道 教 發 展 史 來 看 , 隋
代 道 教 正 處 於 一 個 轉 捩 點 , 為 唐 以 後 道 教 的 興 盛 與
教 理 大 發 展 作 了 準 備 。 這 種 轉 折 是 道 教 自 身 發 展 的
結 果 , 也 與 隋 統 治 者 宗 教 政 策 有 關 。 隋 文 帝 實 行 佛
道 二 教 並 重 的 政 策 , 利 用 道 教 來 達 到 現 實 的 政 治 目
的 。 他 利 用 道 教 符 讖 , 為 其 奪 取 政 權 造 輿 論 , 並 為
其 統 治 地 位 的 合 理 性 作 神 學 論 證 。 他 十 分 關 注 並 積
極 支 持 道 觀 的 修 建 和 道 徒 的 發 展 , 並 在 晚 年 對 道 教
神 仙 長 生 說 產 生 了 信 仰 。 隋 煬 帝 與 其 父 一 樣 , 既 篤
信 佛 教 , 又 利 用 和 扶 持 道 教 。 隋 煬 帝 還 曾 集 中 學 者
撰 作 新 道 書 , 並 編 撰 道 經 目 錄 。 隋 代 佛 道 並 重 的 政
策 , 不 僅 對 道 教 的 發 展 關 係 重 大 , 而 且 對 唐 統 治 者
也 有 深 遠 影 響 。
隋 的 統 一 , 使 南 北 方 道 教 的 交 流 更 為 便 利 , 南 方 的
上 清 經 法 傳 到 北 方 , 南 北 各 具 特 徵 的 道 教 逐 漸 融 匯
, 這 是 隋 道 教 不 同 於 南 北 朝 的 一 個 特 點 。 這 時 候 ,
由 上 清 派 演 變 而 來 的 茅 山 宗 , 不 但 鞏 固 了 在 南 方 的
傳 統 範 圍 , 而 且 逐 漸 佔 據 了 北 方 , 這 與 當 時 的 茅 山
宗 領 袖 人 物 王 遠 知 的 活 動 分 不 開 。 王 遠 知 從 南 方 到
北 方 進 行 傳 道 活 動 , 大 業 ( 公 元 6 0 5 -- 6 1 8 ) 中 收 潘 師 正
為 弟 子 , 潘 後 來 成 為 茅 山 宗 在 北 方 傳 教 的 重 要 人 物
。 總 的 來 看 , 隋 代 道 教 南 北 的 融 匯 , 是 以 南 方 茅 山
宗 為 主 , 直 接 為 唐 代 道 教 以 茅 山 宗 為 主 流 的 格 局 奠
定 了 基 礎 。 從 隋 代 道 教 的 地 理 分 布 來 看 , 除 了 京 畿
之 外 , 還 有 漢 中 、 巴 蜀 、 江 南 等 熱 點 區 域 。 隋 代 道
教 徒 大 多 積 極 參 與 了 上 層 統 治 集 團 的 政 治 鬥 爭 , 民
間 道 教 的 活 動 逐 漸 衰 落 。 據 《 隋 書 • 經 籍 志 》 , 隋
代 道 教 的 特 徵 主 要 有 : 第 一 , 尊 崇 元 始 天 尊 , 奉 為
最 高 神 。 第 二 , 授 道 者 必 須 經 四 十 九 年 始 得 傳 授 人
。 第 三 , 傳 授 道 法 的 要 旨 歸 於 仁 愛 清 靜 , 經 漸 漸 的
長 期 修 行 而 致 長 生 。 第 四 , 傳 授 道 法 的 先 後 品 次 是
, 先 受 《 五 千 文 籙 》 , 次 受 《 三 洞 》 , 次 受 《 洞 玄
籙 》 , 最 後 受 《 上 清 籙 》 。 第 五 , 講 經 以 《 老 子 》
為 本 , 次 講 《 莊 子 》 及 《 靈 寶 》 、 《 升 玄 》 之 屬 。
第 六 , 道 術 以 符 籙 為 勝 , 符 籙 派 佔 主 導 地 位 。 綜 合
上 述 , 隋 唐 道 教 是 在 沿 著 上 層 化 的 方 向 繼 續 發 展 ,
又 形 成 了 自 己 的 許 多 特 色 , 並 以 茅 山 宗 為 主 使 南 北
道 教 融 匯 合 流 , 為 唐 道 教 的 興 盛 準 備 了 內 在 的 條 件
。 這 種 承 上 啟 下 的 作 用 , 使 它 在 道 教 發 展 史 上 具 有
特 殊 重 要 的 意 義 。
初 至 盛 唐 的 統 治 者 與 道 教 : 唐 代 開
國 君 主 高 祖 李 淵 在 奪 取 政 權 的 過 程 中 , 即 廣 泛 利 用
道 教 為 他 製 造 輿 論 , 稱 帝 後 確 認 道 教 教 主 太 上 老 君
為 其 先 祖 , 在 羊 角 山 修 建 了 老 君 廟 , 取 名 伏 唐 觀 ,
祠 祀 老 子 。 高 祖 李 淵 又 努 力 提 高 道 教 地 位 , 力 圖 把
道 教 排 在 佛 教 之 前 , 還 派 使 臣 把 天 尊 像 送 給 高 麗 ,
派 道 士 到 高 麗 宣 講 《 道 德 經 》 , 使 道 教 傳 播 到 了 國
外 。 唐 太 宗 李 世 民 和 其 父 李 淵 一 樣 , 尚 未 登 基 之 前
, 即 和 道 士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, 道 士 王 遠 知 曾 預 告 其 「
作 太 平 天 子 」 , 登 上 帝 位 後 即 優 寵 王 遠 知 。 太 宗 李
世 民 崇 道 的 特 點 , 集 中 表 現 在 貞 觀 前 期 以 《 老 子 》
清 靜 無 為 思 想 治 天 下 這 一 方 面 。 他 也 盡 量 設 法 提 高
道 教 地 位 , 實 行 崇 道 抑 佛 政 策 , 於 貞 觀 十 一 年 ( 公 元
6 3 7 ) 明 確 宣 佈 道 教 在 佛 教 之 上 , 崇 道 就 是 發 揚 「 尊
祖 之 風 」 。 他 晚 年 追 求 「 神 仙 輕 舉 」 , 服 長 生 藥 ,
終 於 因 此 而 喪 生 。 繼 位 的 高 宗 李 治 , 追 號 老 君 為 「
太 上 玄 元 皇 帝 」 , 「 聖 母 為 先 天 太 后 」 , 規 定 王 公
百 僚 皆 習 《 老 子 》 , 並 令 士 子 加 試 《 老 子 》 , 貢 舉
人 皆 須 兼 通 。 女 皇 武 則 天 , 雖 號 稱 佞 佛 , 但 也 利 用
道 教 圖 讖 為 其 登 上 皇 位 製 造 根 據 , 並 拉 攏 利 用 道 士
為 其 政 治 目 的 服 務 。 武 則 天 在 信 仰 上 毫 無 疑 問 是 篤
信 佛 教 的 , 但 對 道 教 的 神 仙 長 生 也 是 有 所 追 求 的 。
到 了 晚 年 更 是 如 此 。 她 曾 令 道 士 為 其 章 醮 、 投 龍 作
功 德 , 又 令 道 士 煉 藥 , 供 其 服 食 。 總 的 看 , 武 則 天
與 道 教 的 關 係 較 為 複 雜 , 既 利 用 又 抑 制 , 視 政 治 上
的 需 要 而 定 。
唐 代 皇 帝 尊 崇 道 教 的 第 一 人 當 數 玄 宗 李 隆 基 , 在 他
大 力 扶 持 下 , 唐 代 道 教 的 發 展 也 達 到 了 頂 峰 。 他 採
取 了 一 系 列 崇 道 措 施 , 不 僅 在 當 時 , 而 且 對 後 世 特
別 是 宋 代 皇 帝 的 崇 道 之 舉 都 產 生 了 深 遠 影 響 。 玄 宗
崇 道 主 要 表 現 為 : 第 一 , 尊 祀 玄 元 皇 帝 , 掀 起 狂 熱
崇 拜 , 利 用 種 種 機 會 頌 揚 其 聖 祖 玄 元 皇 帝 , 所 上 尊
號 越 來 越 多 , 並 親 自 導 演 了 玄 元 皇 帝 降 臨 的 神 話 劇
。 第 二 , 玄 宗 登 基 得 到 道 教 人 士 的 支 持 , 稱 帝 後 便
提 高 道 教 的 政 治 與 社 會 地 位 , 特 別 優 寵 茅 山 宗 和 張
天 師 一 系 道 士 。 第 三 , 玄 宗 將 崇 道 納 入 科 舉 教 育 體
系 , 官 吏 考 選 , 多 有 道 舉 出 身 者 。 第 四 , 玄 宗 崇 道
還 有 一 個 重 要 內 容 是 服 丹 藥 , 且 常 將 藥 物 賜 於 臣 下
。
總 之 , 從 唐 高 祖 到 唐 玄 宗 , 除 武 則 天 時 崇 佛 超 過 崇
道 外 , 基 本 上 是 以 崇 道 為 主 , 在 崇 道 的 同 時 也 不 排
斥 佛 教 。 由 於 崇 道 , 使 道 教 在 此 期 間 獲 得 迅 速 發 展
。 又 由 於 統 治 者 積 極 向 周 邊 地 區 及 鄰 國 傳 播 道 教 及
其 經 典 , 此 時 的 道 教 國 際 影 響 也 較 大 , 在 一 些 鄰 國
流 傳 開 來 , 它 作 為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使 者 加 強 了 唐 帝
國 與 各 國 的 友 好 往 來 。 盛 唐 的 道 教 同 樣 充 滿 了 「 盛
唐 氣 象 」 , 這 從 當 時 道 派 的 融 合 興 盛 中 透 露 了 出 來
。
初 至 盛 唐 道 教 的 道 派 融 合 : 道 教 經
過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分 化 發 展 之 後 , 到 隋 唐 呈 現 融 合 之
勢 , 這 種 融 合 在 南 北 朝 末 已 發 生 , 隋 的 統 一 打 破 地
域 分 割 , 為 融 合 進 一 步 創 造 了 條 件 。 唐 承 隋 而 繼 續
推 進 融 合 , 帶 來 了 道 教 的 繁 榮 興 盛 。 由 於 融 合 , 使
原 先 個 性 特 徵 十 分 鮮 明 的 各 個 道 派 , 逐 漸 在 教 理 教
義 和 宗 教 儀 式 上 , 互 相 滲 透 , 呈 現 出 我 中 有 你 , 你
中 有 我 的 狀 況 , 難 以 區 分 , 甚 至 像 南 北 朝 時 發 展 一
度 超 過 上 清 派 的 靈 寶 派 , 此 時 卻 似 乎 「 泥 牛 入 海 無
消 息 」 , 其 傳 承 關 係 已 不 十 分 清 楚 了 。 此 時 的 道 派
融 合 以 茅 山 宗 為 主 進 行 。 茅 山 宗 是 唐 代 道 教 主 流 派
, 善 於 吸 取 各 家 各 派 之 長 , 它 在 教 理 上 受 重 玄 學 派
的 影 響 , 又 吸 取 了 靈 寶 齋 法 , 正 一 法 也 融 入 茅 山 宗
。 到 唐 玄 宗 朝 的 司 馬 承 禎 時 , 北 方 的 嵩 山 、 王 屋 山
和 南 方 的 茅 山 、 天 台 山 等 , 均 成 為 茅 山 宗 傳 道 的 熱
點 區 域 , 茅 山 宗 還 傳 到 了 蜀 中 。 這 些 都 與 司 馬 承 禎
的 努 力 分 不 開 。 茅 山 宗 之 所 以 成 為 唐 道 教 的 主 流 ,
從 內 在 因 素 說 , 主 要 是 由 於 它 能 兼 收 並 蓄 , 吸 收 三
教 之 長 , 並 融 匯 三 洞 經 法 , 且 有 一 個 獨 立 而 嚴 密 的
傳 承 體 系 , 人 才 輩 出 , 使 茅 山 宗 的 發 展 得 到 組 織 上
的 保 障 。 從 外 在 因 素 說 , 茅 山 宗 的 歷 代 宗 師 大 多 具
有 較 強 的 政 治 活 動 能 力 , 經 過 他 們 的 活 動 , 使 茅 山
宗 在 政 治 風 雲 中 不 僅 未 遭 受 打 擊 , 而 且 還 獲 得 不 同
統 治 者 的 扶 持 , 使 它 具 有 相 對 穩 定 的 外 部 發 展 環 境
, 這 也 是 它 興 盛 發 展 最 重 要 的 原 因 之 一 。
隋 唐 道 教 南 北 方 不 同 派 別 的 進 一 步 交 流 和 融 合 , 為
道 教 教 理 教 義 的 發 展 提 供 了 較 好 的 內 在 條 件 ; 而 南
北 朝 以 來 的 三 教 論 爭 , 到 隋 唐 更 是 經 常 進 行 , 這 種
論 爭 鍛 煉 了 道 徒 們 的 思 辯 能 力 , 促 使 他 們 從 理 論 上
進 一 步 提 高 自 己 ; 再 加 上 這 個 時 期 統 治 者 對 道 書 研
究 的 重 視 和 提 倡 , 因 此 到 隋 唐 時 , 道 教 理 論 的 發 展
進 入 了 新 的 階 段 , 採 取 了 新 的 形 態 。 這 不 僅 為 宋 元
道 教 理 論 的 進 一 步 拓 展 創 造 了 條 件 , 而 且 對 宋 明 理
學 的 產 生 也 有 相 當 的 影 響 。 可 以 說 , 隋 唐 道 教 思 想
, 在 中 國 思 想 史 和 哲 學 史 上 佔 有 重 要 的 一 席 之 地 。
這 個 時 期 , 湧 現 了 許 多 著 名 的 道 教 學 者 , 如 孫 思 邈
、 成 玄 英 、 王 玄 覽 、 李 榮 、 司 馬 承 禎 、 吳 筠 、 李 筌
、 張 萬 福 等 , 他 們 對 道 教 理 論 的 發 展 都 作 出 了 各 自
的 貢 獻 , 成 為 道 教 思 想 發 展 史 上 有 影 響 的 人 物 。
參考文獻:
任繼愈主編《中國道教史》第6、7章,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、
卿希泰主編《中國道教史》第2卷第5章,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、
牟鍾鑒等《道教通論--兼論道家學說》中編第468-471頁,齊魯書社1991年版、
李養正《道教概說》第105-115頁,中華書局1989年版
執筆人:李剛 |